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解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善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实验条件,有一只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实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一、补助方式
部分地区对市级工程中心认定有配套经费。(10万左右)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郑州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
提示1:一票否决项,必须达标;
提示2: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有披露研发费用的直接提供即可,没有披露的可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汇算清缴报告;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提示2:需提供证明材料(如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研发设备原值第三方审计(测定)报告);
提示3: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4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提示2: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必须为申报主体、获得授权并在有效期内、数量4项以上;
提示3:标准:申报主体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都可以,标准要在有效期;
提示4:研发项目:近三年自主研发项目及政府立项项目,不包含委外项目。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的项目也算。
(四) 人才队伍。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2人。
提示2:必须提供学历或者职称证明材料。
(五) 管理机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提示1:提供组织架构图、提供制度文件。注意组织架构及制度文件一定要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四、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上一年研究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标准等;
(4)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5)研发机构成立文件,有市/区级工程中心的提供成立证明文件;
(6)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8)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9)研发仪器设备原值证明材料;